农业与环境部:将出台关于林业组织和任务的新规定
该法令草案已修改了关于林业组织和任务的规定,确保符合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向农业与环境部提问时,D. T. N. H女士(嘉莱)表示:《林业法》和第01/2019/NĐ-CP号议定书仍然有效,因此关于林业的规定仍然必须执行。
农业与环境部关于在国家管理领域划分地方政府两级权力的第131/2025/NĐ-CP号议定书,对林业和林业部门的权力进行了划分。
H女士问道,那么省人民委员会对护林员有权力吗?社人民委员会对护林员有权力吗?
以前的县级林业检查站现在是区域林业检查站,其任务是参谋、协助林业检查局局长,并与乡级人民委员会协调执行林业检查员的任务,这正确吗?
关于这个问题,农业与环境部答复如下:
根据《林业法》(经第146/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补充)、《地方政府组织法》、《干部、公务员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国会2025年2月19日第190/2025/QH15号决议,规定处理与国家机构组织调整相关的若干问题;政府2019年1月1日关于林业和森林保护专责力量的第01/2019/NĐ-CP号议定第18条第3款,经第159/2024/NĐ-CP号议定修订和补充;政府2025年6月12日第150/2025/NĐ-CP号议定第19条第2款,规定了属于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和属于省、直辖市的乡、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的专业机构的组织,经第370/2025/NĐ-CP号议定修订和补充;政府2025年6月30日第170/2025/NĐ-CP号议定第67条第1款,规定了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林业、林业、林业、林业、林业、林业、林业、林业、林业、林业 2025年政府关于公务员职位的规定;政府2018年11月22日第158/2018/NĐ-CP号议定第21条,规定了行政机构的成立、重组和解散;农业与环境部部长2025年6月19日第19/2025/TT-BNNMT号通知,指导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和中央直辖省、市的乡、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的农业与环境专业机构的职能、任务和权力......);据此,关于机构和编制的管理,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重组、解散,规定分局的职能、任务、权力、组织结构,并按照规定实施公务员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林业法》第102条和分级制度,履行地方林业的国家管理责任。
林业组织在《林业法》第105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据此,林业局是隶属于(内部组织)省级林业分局的单位,在被授权管理的区域内,履行林业部门的职能、任务、权力以及其他林业任务。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精简政治体系机构、精简、高效运作的主张,同时实施关于行政单位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调整的决议,农业与环境部已于2025年12月23日提交政府关于修订和补充林业和林业部门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其中包含政府关于林业部门和森林保护专门力量的2019年1月1日第01/2019/NĐ-CP号法令的修订和补充内容。
据此,该法令草案已修改了关于林业部门组织和任务的规定,确保符合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有助于提高森林管理和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