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潘升安担任高平省人民议会主席
高平省——省委书记潘升安当选为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主席,任期2026-2031年。
在第十八届高平省人民议会第一次会议上,任期为2026-2031年,代表们选举产生了省人民议会主席、副主席和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在听取了介绍人员的呈文后,省人民议会按照规定进行了投票选举各职位。
结果,中央委员、省委书记潘升安当选为高平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主席,任期2026-2031年,得票率绝对,出席代表100%赞成。 随后,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确认选举结果。

与此同时,吕怀南和裴明德当选为高平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出席代表100%赞成。省人民议会还通过了决议,确认了选举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的结果。
对于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100%的代表一致选举以下人员:杨雄勇继续担任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罗文鸿继续担任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农文遵继续担任法制委员会主任;盘贵山继续担任民族委员会主任,任期2026-2031年。
在就职演讲中,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潘升安对省委、省领导和省人民议会代表的信任表示感谢。
他强调,在高平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的背景下,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需要继续大力创新,提高决策质量,颁布适当的机制和政策,为发展创造动力。
同时,省人民议会需要发扬主动精神,提高活动效力和效率;及时将党的主张具体化为贴近实际的政策;加强监督,确保各项主张、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满足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愿望。
潘升安先生1974年出生于广南省(旧)升平县平阳社;专业学历:经济学博士;政治理论水平:高级。
在高平省工作之前,他曾担任过以下职务:省委委员、县委书记、升平县(广南省)人民议会主席;地方二局副局长、局长(中央组织部);内部政治保卫局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组织部),中央内部政治保卫小组常务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