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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法》(修订版)明确规定了个人数据保护、计算机网络上的户籍信息安全。图片:谢光.
《户籍法》(修订版)明确规定了个人数据保护、计算机网络上的户籍信息安全。图片:谢光.

保护个人数据,计算机网络上的户籍信息安全

ANH HUY (báo lao động) 26/05/2026 08:47 (GMT+7)

在其职能范围内,户籍数据库管理机构有责任保护个人数据,保障计算机网络上的户籍信息安全。

《户籍法》(修订版)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法于2027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有配套政策和措施,为个人履行户籍登记的权利和义务创造便利条件。国家保障预算、物质基础、投资数字化转型、发展信息技术,用于户籍登记和管理活动。

国家优先发展人力资源,保障就业岗位稳定,培训、培养、提高能力,对户籍工作人员实行适当的待遇,以提高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和质量。

该法律还规定了在户籍数据库中获取信息的规定。 其中,个人可以在户籍数据库中获取自己的信息。

有权机关可以根据其职能和任务,在户籍数据库中获取信息。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在户籍数据库中提取信息时,必须获得作为提取信息主体的个人的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未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在认知、控制行为方面有困难的人的信息挖掘,必须征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对于被宣布失踪、已故者的信息挖掘,必须征得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同意;如果没有这些人,则信息挖掘必须征得被宣布失踪、已故者父母的同意。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认知、控制行为方面有困难的人、未满15岁的人通过法定代表人获取自己的信息。

在户籍数据库中获取信息必须确保按照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规定保护个人数据。

该法律还规定,户籍数据库管理机构、户籍登记机构、户籍管理机构在其职能和任务范围内,有以下责任:确保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交换户籍信息的安全设备。

保护个人数据、计算机网络上的户籍信息安全;保障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安全;预防和打击非法访问、使用、损坏户籍数据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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