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氏映春再次当选国家副主席
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选举武氏映春担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
4月7日,在第一次会议上,在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的主持下,国会开展了属于其权限的人事工作。
在485/485名国会代表(ĐBQH)参与表决赞成(100%)的情况下,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CHXHCN)副主席的决议,任期为2026-2031年,针对武氏映春女士。该决议自国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出生于1970年1月8日;籍贯安江省。政治理论水平:学士。专业水平:公共管理硕士;师范大学化学专业。
职位:
——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四届
——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候补)、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自2021年4月起)
——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自2025年6月起)
——国会代表: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
工作过程摘要
1992年9月-1996年7月:安江省隆川市美泰中学教师。
1996年8月 - 2001年7月:安江省委办公室综合研究专家。
2001年8月-2010年8月:安江省妇联常务委员、副主席、主席;安江省省委委员(2005年12月-2010年10月)。
2010年8月-2010年10月:安江省委民运部副部长。
2010年11月-2011年1月:安江省省委常委、新洲市委书记。
2011年2月-2013年1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安江省省委常委、新洲市委书记。
2013年2月-2013年11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安江省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12月-2016年1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安江省省委副书记(2013年12月-2015年10月),安江省省委书记(2015年10月)。
2016年1月 - 2016年7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安江省省委书记。
2016年7月 - 2021年4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安江省省委书记、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团团长。
2021年1月: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21年4月 - 2021年6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2016-2021年任期,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2021年7月26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任期2021-2026年;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自2021年7月起)。
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1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3月21日至5月21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11月7日:获得30年党龄徽章。
2025年6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21-2026年任期副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6年1月22日: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
2026年1月23日: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2026年3月:第十六届国会代表。
2026年4月7日: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选举武氏映春担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