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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26 年 5 月 10 日起,有 4 种情况可以享受补充退休金保险。 图片:海阮
从 2026 年 5 月 10 日起,有 4 种情况可以享受补充退休金保险。 图片:海阮

从2026年5月10日起,有4种情况可以享受补充退休金。

HÀ LÊ (báo lao động) 06/05/2026 08:33 (GMT+7)

从2026年5月10日起,关于补充退休保险的新规定正式实施,扩大了4类对象的权益。

政府已颁布关于补充退休金保险的第85/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5月10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规定,补充退休保险计划由企业和基金管理单位联合实施。基金管理企业是获得许可的单位,负责管理和投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缴款。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对象是已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然而,参与完全是自愿的,并非招聘或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强制性条件。 企业也不允许将参与与竞赛、奖励或福利联系起来,以避免给劳动者带来压力。

补充养老金缴费额度由双方自行协商,依据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需求。 缴费额度、享受条件、参与时间等内容将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文件中明确记载。

根据第85/2026/NĐ-CP号议定书,参加该计划的劳动者在满足以下条件或属于以下情况之一时,将从补充退休基金中获得福利:

劳动者死亡;

患有癌症、脊髓灰质炎、失代谢性肝硬化、重度肺结核、艾滋病等危险疾病的人;

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人或特别严重的残疾人;

劳动者是未继续在越南居住或劳动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失效且未予续签的外国公民。

除了上述情况外,享受权益还取决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先前商定的具体条件。 如果企业规定享受权益的最低工作时间,则此时间不得超过5年。

补充退休保险的实施有望帮助劳动者在长期财务积累方面更加主动,减少退休时对单一收入来源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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