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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钱包后,强先生将其归还给失主。 图片:河静省公安厅
捡到钱包后,强先生将其归还给失主。 图片:河静省公安厅

捡到2个钱包,3个男人归还给失主

TRẦN TUẤN (báo lao động) 14/05/2026 08:09 (GMT+7)

河静省——在捡到2个钱包后,3名男子向警方报案,然后归还给失主。

5月13日,石乐社公安表示,该单位刚刚核实并帮助一名公民将捡到的钱归还给失主。

据此,5月12日19时30分左右,在从社委会足球场下班到石乐社富山村会馆的路上,裴文强先生(居住在富山村)捡到一个黑色皮夹,里面有超过350万越南盾和一些身份证件。

随后,强先生到石乐社公安局报案,请求协助寻找失主并归还。

在收到信息后,石乐社公安迅速检查、核实,并确定钱包的主人是阮廷祥(2005年出生,居住在锦平社东美村)。

随后,石乐社公安组织将财产归还给尚先生。

同样在5月12日,在从成仙坊到禄河社的路上,邓敦越(2002年出生,居住在禄河社富茂村)和阮廷协(1997年出生,居住在梅富社明贵村)捡到了一个黑色钱包,里面有许多身份证件和1470000越南盾。

在捡到财产后,两人主动联系禄河社公安,移交钱包,以便归还给失主。

接到信息后,禄河社公安迅速核实,确认钱包的主人是徐德先生(1952年出生,居住在禄河社春凤村)。

随后,公安机关已向德先生全额归还了文件和上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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