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在新阶段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9月9日上午,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组织会议,研究、学习、贯彻、宣传党的指示和规定。
贯彻政治局第11-CT/TW号指示
在会议上,代表们听取了阮泰学同志——祖国阵线党委副书记、中央各团体关于加强党领导和发挥群众组织在新发展阶段作用的中央政治局2026年7月20日第11-CT/TW号指示的重点内容。
该指示明确指出,在实施第17-CT/TW号指示(2012年8月28日)14年后,各级党委、党组织、干部、党员对群众团体的认识和责任日益提高。 国家管理、体制、政策工作逐步完善; 内容、活动方式更加创新、务实,为发扬全民族大团结做出贡献。
然而,除了取得的成果外,一些地方的任务部署不够经常、全面;对党的主张的制度化内容不够及时,缺乏同步性。一些协会的自主、自治能力和社会资源的调动能力仍然有限;国家管理工作有时不够严谨。
在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新发展阶段,第11-CT/TW号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集中做好以下任务:继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群众团体在建设、发展国家和保卫祖国中的作用和责任;完善体制、法律,提高国家对群众团体的管理效力和效率。
实施关于政治思想工作的第19-QĐ/TW号规定
同样在会议上,代表们听取了中央宣教部政治理论司司长、常务委员会委员段文宝同志关于中央委员会2026年4月8日关于党内政治思想工作的第19-QĐ/TW号规定。

贯彻第19-QĐ/TW号规定,段文宝同志强调,在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必须从笼统的劝诫转变为通过干部、党员,特别是党委、支部负责人的成果、行为和模范责任进行具体衡量。 同时,整个系统必须主动先行开路,彻底解决基层思想瓶颈问题,掌握网络空间,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不被动或延误信息。
在会议总结发言中,阮泰学同志强调了在贯彻、实施党的决议和指示方面进行大力革新的要求。 因此,必须彻底执行,“言行一致”,并与说真话、实事相结合,以干部、党员的全部良心和责任,以取得最高的效率。 各机关、单位和群众团体需要将政治局、书记处的决定和指示具体化到工作实践中,在整个集团中创造实质性和实际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