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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静省永昂港的一角。图片:陈俊
河静省永昂港的一角。图片:陈俊

批准调整永昂经济区总体规划,规模为22781公顷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05/08/2026 16:36 (GMT+7)

政府总理批准调整河静省永昂经济区总体规划至2050年。

8月5日,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束签署了政府总理关于批准调整至2050年河静省永昂经济区总体规划的第1487/QD-TTg号决定。

根据批准调整,到2050年调整永昂经济区总体规划的范围包括根据2007年8月20日第1076/QD-TTg号决定批准的永昂经济区全部面积(河静省永昂坊、横山坊的全部边界以及海宁省松智坊的部分面积),总面积为22781公顷。

调整规划的目标是指导合理的开发空间分布,充分利用潜力、优势,并确保永昂经济区内的发展活动的机会;继承此前已批准的总体规划中仍适用的指导方针。

为河静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突破性动力;拥有配套、现代化的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体系;文明、先进的建筑景观、城市空间,适应气候变化,有效利用土地。 同时,作为按照规划管理建设的法律依据,确保可持续发展目标。

该决定提出了发展预测指标和规划指标,如下:

关于人口规模:预计到2030年约为18.1万人;到2050年约为24.9万人。

关于建筑用地使用规模:到2030年:13139公顷,占永昂经济区自然面积的58%。到2050年:14785公顷,占永昂经济区自然面积的65%。

根据综合、多行业、多功能的沿海经济区模式,永昂经济区的发展方向

根据批准,规划调整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经济特区空间发展方向(包括:发展模式、结构、主要功能区域发展方向、中心系统组织、绿化公园系统、景观建筑空间方向);土地利用规划;技术基础设施系统规划。

关于经济特区空间发展方向,该决定明确指出:永昂经济特区按照综合、多行业、多功能的沿海经济特区模式发展;以工业、海港和物流服务为发展动力;同步发展城市、服务、社会基础设施和生态空间系统。

空间结构按照以下原则组织:集中发展工业园区、海港和物流;发展与经济特区需求相关的城市和服务;保护生态空间、自然景观;通过技术基础设施和交通系统实现同步连接。

职能区域的组织符合永昂经济区的发展模式和结构,确保发挥工业、海港、物流服务的优势,有效利用资源、土地,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主要职能区域的定向如下:

工业园区和海港:发展与永昂、山阳海港系统相关的集中工业园区;形成冶金、能源、加工、制造、回收、固体废物处理和配套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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