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设定了公务员从家到单位的最小距离门槛
老街省——该省规定,希望租赁公务员住房的干部、公务员必须保证最小距离,以避免错误安排对象并提高管理效率。
5月28日,老街省人民委员会透露,该单位刚刚颁布了关于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距离的新规定,适用于租赁公务员住房的情况,旨在加强管理,确保按照2023年《住房法》的规定正确安排对象。
根据该决定,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在偏远地区、边远地区、特别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或陆地边境乡镇工作时,必须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距离在10公里以上才能考虑安排公务员住房。
对于该省剩余的地区,规定的最小距离为30公里以上。
距离是根据连接常住地和工作地点的最短公路确定的,在审查房屋租赁申请时。
规定还明确指出,个人拥有自己拥有的住房,平均面积超过20平方米/人,并且住房到工作地点的距离低于规定水平,不属于租赁公务员住房的范围。

老街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主持并协调各公社、区人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落实;按规定定期综合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和建设部。
公务员租房者必须对在租赁登记档案中申报的距离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该决定自2026年6月7日起生效,取代老街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1月24日关于在该省管理和使用公务员住房的第12/2025/QĐ-UBND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