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越南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1年2月23日至27日举行。
越南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1年2月23日至27日在越南民主共和国首都河内举行,听取了胡主席的训示、中央委员会致大会的信、政府关于第一届五年国家计划任务和1961年计划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形势和新工作任务的报告、修订章程和越南工会章程的报告。
决议
I. 中央委员会的信件和胡主席的训示是关于越南工会运动的路线、方针和工作任务的指示。
第二,大会完全一致赞成并通过了由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同志提出的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联合报告。
大会完全同意报告中关于越南工人阶级和工会在抗战时期和和平时期经济恢复和发展、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在北方建设社会主义的评价。
大会热烈表扬了北方所有体力劳动者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勤奋劳动精神、积极性和创造性。大会热烈欢迎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同志在生产、建设和工作战线前线勇敢奋斗。
大会完全同意报告中提出的任务和工作方向,认为这是工会在新革命阶段的任务和方向。大会强调,各级工会必须集中所有力量和能力,以确保完成全党、全民的中心任务,即工业化北部社会主义,将北部建设成为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按照我国革命路线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斗争的强大基础。
为了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工会组织必须在各项活动中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和职能,特别是要重视推动生产发展和参与经济管理的任务,这是其最重要的任务;必须大力推进爱国主义竞赛运动,“努力成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组织、先进单位”运动,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遵循快速、多、好、便宜的原则;工会必须保障劳动安全,关心改善职工的生活,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意识,提高职工的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水平。工会组织必须努力建设工会在组织和思想方面,积极改进工会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注重培养和提高工会干部,提高组织和工作领导能力,以承担新革命阶段的艰巨任务。
大会完全同意报告,该报告指出,南方人民的劳动、体力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斗争运动日益蓬勃发展,迅速发展;美艳的残暴、腐朽的政权日益动摇、崩溃。大会热烈表扬了劳动兄弟姐妹和全体亲南方同胞在英勇而坚决的抗美艳斗争中英勇、不屈不挠的精神,旨在解放南方,和平统一国家。
第三,大会完全赞成并一致通过了《越南工会章程》。大会强调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并不断努力提高工会组织的群众性和阶级性,建设和巩固强大的工会,使工会真正成为经济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校。
大会一致赞成并通过将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更名为越南总工会。
第四,大会完全一致同意工人阶级和越南工会的国际任务。大会强调:越南工会需要努力巩固与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工人阶级和人民的团结友好关系,其中心是伟大的苏联;不断为世界劳动运动和工会的统一而奋斗;争取民主自由权、劳动人民的物质和文化日权益,以及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越南工会积极支持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殖民地和附属国家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并努力参与全球人民维护和平的斗争。 越南工会积极支持邻国老挝人民在老挝、泰国、南越、台湾、菲律宾等地抵抗美国帝国主义及其爪牙的野蛮侵略的正义斗争,旨在建设一个独立、和平、中立和繁荣的老挝。
大会呼吁全体劳动者、全体工会会员和干部努力奋斗,认真遵守大会的决议,决心将大会的决议转化为自己的积极行动,确保圆满完成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宏伟革命任务,当务之急是努力超额、全面地完成1961年国家计划和第一次五年计划,初步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使北方快速、强大、稳步地走向社会主义,为争取和平统一祖国奠定坚实基础。